辽河人民法院立案庭坚持司法为民和能动司法的理念,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全方位司法服务意识,积极提示诉讼风险,引导群众理性诉讼,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些群众来到法院提起诉讼时,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往往弄不清楚自己的权利状态和草率诉讼面临的风险。对此类起诉,立案庭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积极进行诉前引导,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先行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对于必须经仲裁等前置程序处理的,向当事人耐心释明;对于证据存有较明显瑕疵,真诚提示诉讼风险,增强当事人承担诉讼风险的意识,使当事人诚实、理性地进行诉讼活动。对那些采取过激方式表达利益要求的纠纷当事人,做到主动介入,通过讲解法律,将矛盾纠纷纳入诉讼程序轨道,促使其最终通过司法程序公平合理地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