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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密切联系群众
作者:刑事庭 赵十 刘建伟  发布时间:2016-03-14 15:57:56 打印 字号: | |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成果,辽河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落实三项措施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一是定期走访,接好地气。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新态势,组织法官到辖区企业进行专题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及职工的司法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二是换位思考,释法明理。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诉讼引导,判后答疑、上诉约谈等,注意把法言法语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增强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对裁判结果的认同感。

      三是“四心”服务,文明司法。把践行“四心工作法”作为干警做群众工作的准则,规范文明司法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接待行为;在送达、庭审、宣判等环节,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耐心侦听悉心答疑;强化细节意识,杜绝办案瑕疵,克服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势,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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