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法院执行工作中“找人难”的问题,辽河人民法院与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及时沟通,并为渤海公安分局出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拘留决定书和通知书,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取得较好效果。
2018年4月28日,我院将下落不明或难以找到的18名被执行人报送至渤海公安分局协助查控。渤海公安分局发挥自身优势全力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截止2018年6月10日,成功查控黄某、张某、吴某等11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采取拘留措施后黄某、张某、吴某等5人全部或部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标的28万余元。
辽河人民法院与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已达成共识,将此项工作作为解决法院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老赖”依法查控,使“老赖”无处藏身,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