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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80日攻坚”突击战实施方案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2-05 15:37:44 打印 字号: | |

根据辽宁高院辽高法(2018125号文件要求,为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决定于2018101日到1220日,开展80日攻坚”突击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四项核心指标均要高于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执行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5%以上,终本合格率达95%以上,信访化解率100%,综合结案率为95%以上。第三方评估考核要达到88分以上。

二、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开展“假日行动”(101-107日)

要利用国庆期间查人找物的有利时机,统一部署协调,通过限制高消费一批、失信惩戒一批,让“老赖”假日出行不能,高消费受阻;罚款一批、拘留一批、追究拘执罪一批,形成强大威慑力,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第二阶段:理清突击重点(108-1015日) 

继续保持昂扬斗志和亮剑精神,在保持格局不变、速度不慢、压力不减、成果不假、氛围不弱的同时,对照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认清自身差距,分析指标落后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明确突击重点,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目标和时间表、任务图,进一步落实落细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突击(1016-1130日)

 

一要加大清积力度,对我院超期未结的37件案件,要逐个排查摸底,制定执行措施和结案时间表,争取到年底清仓见底。

二要加大惩戒、打击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继续集中开展“五个一批”活动,始终保持强大震慑。同时,要加强卷宗整改,完善系统录入,全面推进终本不合格案件整改达标,要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狠抓流程管理,加强节点把控,规范执行行为。

三是加大对油田三产企业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力度,这类案件未结数量较大,约为50件左右,因此要加大财产调查力度,集中传唤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拘留的坚决拘留,经全面核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终本,符合执转破条件的要依法移送辽河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四是加大对占用井场的案件的腾迁力度,因此类案件被执行人对立情绪较大,因此在强制执行前要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要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要邀请新闻单位宣传执行,要邀请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

五是做好案件回访,赢得社会认可。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回访,回访到每一个申请执行人,发出回访函,书面征求申请人意见,回访工作要全面留痕,对发出的回访函及当事人的反馈意见要汇编成册,接受上级法院的抽查、检查。要认真落实院长、执行局长接待申请执行人制度,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六是加强执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法院自身宣传途径 以及油田宣传平台,着重对强制执行、执行不能典型案例以及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进行宣传,把攻坚战的声威宣传出去,把强制执行的震慑力宣传出去,把执行干警的风采宣传出去,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对待经营风险、诉讼风险、执行风险,理性认识执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并支持执行,为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迎检验收准备(121-1220日)

要在第三方评估考核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提升数据指标,全面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辽河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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