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为企业群众服务的能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辽河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到了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强化执行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快执结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为有效减轻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尽快实现胜诉企业的利益,全力为涉企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涉诉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结进度,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
二是灵活执行策略,实现企业利益和群众权益“双赢”。本着扶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原则,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灵活实施“放水养鱼”的挽救策略,大力加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执行和解,力促被执行企业的复苏,维护企业的再发展能力。
三是加大腾迁力度,有效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腾迁案件历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涉及被执行人安置,现场搬迁秩序维护等诸多问题,特别是涉及企业申请的腾迁案件,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利益纵多且牵涉人员较广。但是,为了保障油田企业的胜诉权益,该院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攻坚腾迁案件,为油田企业的稳定发展排忧解难,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推进“执转破”工作,确保“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长期以来,该院受理被执行人分别为盘锦辽河油田某实业有限公司和盘锦辽河油田某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僵尸企业”的执行案件共计108件,申请的执行标的总额分别为4104万元和2928万元,该两家企业早已停止经营且资不抵债。为此,为了彻底解决这些僵尸案件,确保“僵尸企业”合法、有序地推出市场,在充分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2018年该院依法强力推进上述两家企业的“执转破”工作,启动“执转破”程序,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由辽河中院裁定受理并已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2018年,辽河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油田企业的执行案件202件,执结159件,执结率为78.7%,执行标的到位率76.15%,为油田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