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执行局收到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刚刑满释放,在内蒙古打工,执行法官收到案件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询问被执行人如何还款事宜,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及冻结银行账户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执行的威慑力,连夜从内蒙古回到盘锦,于2019年2月20日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农民工劳务工资交至法院,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