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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案件
作者:张晓义  发布时间:2020-02-28 15:57:10 打印 字号: | |

2月28日,辽河人民法院欢喜岭人民法庭赵建峰法官“隔空”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此次庭审在欢喜岭人民法庭审判庭、原告单位和被告家中分三个地点,运用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进行。庭审前,技术人员进行了设备调试、测试,并通过语音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指导。庭审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赵建峰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并在线对电子庭审笔录进行了确认和签收。

院“一化两中心”小组对此次庭审进行了全程应急保障。

这是我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互联网庭审有效减少了人员接触,保障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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