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审理了原告曹某与被告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被告同意还款,但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并未履行承诺,按时还款。于是,曹某向我院申请执行,依照还款约定,先申请执行4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我院,提出要以名下公司做担保,但由于公章没有带在身上,所以要回去取,结果一去不复返。对于被告这样肆意推诿,不尊重法律的行为,我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司法拘留,在被拘留后,王某当即还款。
12月31日,原告曹某开心地送来锦旗,对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表示高度的赞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