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辽河油田公司按照国务院“三公一业”移交地方的政策规定,将矿区、家属区供暖业务移交辽河热力供暖公司,辽河油田职工的供暖补助从暗补变成明补。然而在领取取暖补偿金后,欢喜岭地区48户职工并未向辽河热力供暖公司支付2017-2018年度的取暖费用。
辽河热力供暖公司遂于2019年8月向本院欢喜岭法庭提起诉讼。欢喜岭法庭根据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对案件进行了分类,把可能通过调解手段解决的案子进行案前调解,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及时确定开庭日期进行开庭。通过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有41个案件的被告主动支付了所拖欠的取暖费用,原告辽河热力供暖公司撤诉。
欢喜岭法庭高效、公正的司法行为受到了辽河热力供暖公司领导一致肯定,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