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好像永远都是那样的水火不容,但最近我院受理的一件案子,却让人看到了法理之外的人情味。
我院于2020年3月25日受理了原告兰某诉被告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被告原为朋友关系,被告以买车名义向原告借款1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款。经本院核实,被告目前羁押于沈阳市马三家辽宁省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所,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法官联系到被告母亲,据其母亲陈述,多年来自己靠打零工已为儿子偿还多笔欠款,此笔欠款也可以替儿子偿还,但是目前没有那么多钱,希望可以通融一下。我院张洁梅法官考虑到被告母亲经济困难,决定与原告沟通能否少还一点,最后原告同意被告只偿还5000元,放弃其余5000元及其利息。双方来到法院做了调解协议,被告母亲当庭给付了原告5000元,在双方即将离开法庭时,原告兰某还塞给了被告母亲二百元钱,让被告母亲自己买点吃的,钱虽不多,但这一举动却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