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见她们,但她们也不能忘了我,该养我还是得养我。”2008年,徐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原来,这一家因为家里的一些事情闹了矛盾,几经调和,矛盾还是没有化解,徐某向法院状告三个女儿,要求她们给予赡养费。经过我院的调解,最后以三个女儿每年给老人5000赡养费结案。
诉讼案件虽已结案,可是问题却没有解决,虽然和大女儿二女儿同住一个小区,但老人表示不想和三个女儿见面,而且因为上了年纪对于银行卡、转账等操作也不了解,所以向我院申请了执行,希望法院能够将钱给他送去。
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我院执行局汪晓东法官欣然同意,自08年至今,汪晓东法官12年间从未间断,每年都会将钱从女儿们那边取来,开好收据,然后给老人送去。12年里,汪晓东法官多次劝说老人,与女儿们和解,让女儿们来看一看他,照顾照顾他,可每一次话头一提,老人就暴跳如雷,无奈只能终结话题。
今年的5月8日,汪晓东法官冒着小雨,又一次地将钱送到了老人手里,老人拿着钱,说:“我就相信法院,感谢你们。”还热情地向汪晓东法官介绍最近看的书,并再次表示感谢。
百姓利益无小事,12年的坚持,是汪晓东法官对工作信念的坚持,是人民法院对司法为民的坚持,更是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