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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骆玉龙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0 15:44:57 打印 字号: | |

罪犯骆玉龙,男,1962年4月19日出生于辽宁省盘锦市,汉族,无文化,现住盘锦市,系农民。

骆玉龙于2020年12月14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以(2020)辽7401刑初9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年12月28日判决生效,骆玉龙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拟对罪犯骆玉龙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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