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你先不要交,我再找被执行人做做工作,案款要是能一次性付清,何必要走漫长的拍卖程序,是不?”辽河人民法院三楼执行局内,执行法官张玉萍耐心地和电话那边的申请人解释着。
该案件源于2020年4月初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标的300多万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后走到执行阶段时,案件被执行人对审理结果多有不服,迟迟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查询,将被执行人的多处房产查封,依法进入评估程序。
张玉萍法官考虑到,如果房产走评估拍卖程序,一方面存在着流拍的可能,另一方面耗时较长,申请人的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证,而且涉案标的虽然金额较大,但被执行人是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只是因心中不服所以迟迟不接受判决结果。因此,张玉萍法官锲而不舍,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向他讲明利益得失、法律责任,终于,被执行人主动提出自动履行全部案款,但希望申请人可以放弃利息及相关费用。
2020年8月4日,在张玉萍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申请人放弃利息,双方当事人都如释重负,握手言和,有说有笑的离开了法院,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