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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赵文多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8 11:04:49 打印 字号: | |

罪犯赵文多,男,1966年3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满族,高中文化,现住盘锦市,无业。

赵文多于2021年3月19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以(2021)辽7401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年4月6日判决生效,赵文多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拟对罪犯赵文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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