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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度抓党建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1-04-26 09:44:03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辽河人民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加强辽河两级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彰显机关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部署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法院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4.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及省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聚焦法院党建突出问题,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6.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深化理论武装,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7.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辽河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教材,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不断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8.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总体长效机制,并按照总体长效机制,分项推进落实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9.持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法院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做法,积极参与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10.班子成员均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并定期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11.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机关政治生态

1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

“四风”、转变作风。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常态化廉政提醒机制。

13.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选优配足、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15.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确实存在困难的,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

16.党组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六)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和保障

17.党组领导机关和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18.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19.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要求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将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做好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21.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22.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23.党组每半年向上级法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

24.党组每年向上级法院报告宣传工作情况1次,做到“四个纳入”。

25.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法院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强化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牢固树立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营造从严管党治党的浓厚氛围。坚持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辽河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职责。

3.组织领导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把党的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传导党建工作责任。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并注重征求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对重要情况能及时通报。

5.主持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

6.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7.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8.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至少1次,年度内至少撰写1至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者调研报告;

9.带头开展联系指导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基层法院实地调研指导。每年至少要到选派干部所在地调研指导工作1次,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工作情况。

11.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法院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带头落实党组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职责分工范围内和负责联系的基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负领导责任。

3.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党日活动、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

4.调研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带头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党员代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了解人员的思想动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带头落实党建相关制度规定。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讲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6.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至少1次,年度内至少撰写1至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者调研报告。

7.带头开展联系指导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联系基层法院实地调研指导。每年至少要到本单位选派干部所在地调研指导工作1次,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8.完成党组、支部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四、其他相关庭处室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完成省直机关工委确定的学习教育任务。

2.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向党组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的组织活动规范化、常态化,使党的组织活动依规进行。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

5.严格执行党组织设置调整及任期制度,确保机关基层党组织依规设置、按期换届。

6.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7.关心关爱党员,开展生活困难、大病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8.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

9.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

10.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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