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卫,现任辽河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曾经成长在甘肃的小伙子,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来到东北的基层法院已经19个年头,如今已过不惑之年的他在派出法庭工作了18年,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庭庭长,任职过4个派出法庭,长期扎根在基层一线,把为群众服务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01谈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我的心声。18年中,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常常面对的问题,不是复杂的案件事实,也不是疑难的法律适用,是老百姓对于法律往往听不懂、看不懂。不懂法、不理解,是基层群众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因;群众缺乏诉讼能力,是对我们法官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挑战。
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不单单是判决书中的辨法析理,有时候,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一个无意间的话语、一个不起眼的举动,都会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切实地感受。因此,我把“看好自己、管好法庭、办好案件、做好服务”作为践行公平正义的自觉要求。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我积极联合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庭开放日、普法进校园等多项活动,进一步引导辖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
我认为,只有让群众懂法,才能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只有让群众具备基本的诉讼能力,才能让群众自发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基层法官,为群众服务是本职,作为共产党员,为群众服好务是要求,“志存高远学习法律,脚踏实地服务群众”,这就是我——一名长期扎根一线法庭的共产党员的初心!
02谈工作
常年工作、生活在基层社区,天天与家长里短相伴,我深刻感受到,对朴实的老百姓来说,打官司是一件非常折磨人的事。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进入到诉讼程序,就要消耗个人极大的时间和精力,思前想后、担惊受怕、坐卧不安、疲于奔波,是当事人经历诉讼的常态。所以,便民和高效,是法庭服务群众的最有效的途径。
辽河人民法院的法庭大多位于油田偏远矿区,辖区群众的工作、生活十分分散,往来交通非常不便。他们跑一次法庭,要经过各种倒车,既耗费时间又耽误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法庭作出了立案和调解“最多跑一次”的承诺。通过辖区企业、社区公布法庭咨询电话,法庭通过咨询电话指导当事人提前做好立案和调解准备,确保一次到庭立案、调解。当事人看到的是一次到庭一小时办理,看不到的是我和书记员为了这一次一小时,熬夜加班,一天一星期的努力。多年的基层工作,让我深切体会到,只有尽可能地辛苦自己,才能最大可能地方便群众。
除了用心,我认为法官还需要敢于担当,敢于说“硬话”,不能和稀泥。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案子,楼下住户家里漏水,要起诉楼上住户赔偿,但是楼上住户不承认漏水。我们在诉前调解时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漏水点在楼下住户外墙雨搭部位,是外墙老化的原因。经向楼下住户现场指出后,楼下住户却坚持认为,漏水是楼上空调出水造成的,并指责我与楼上住户串通一气,偏听偏信。经向参与调解的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我知晓楼下和楼上存在其他矛盾,判断楼下住户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给楼上住户“找点麻烦”。当即对楼下住户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诉讼权利不能滥用,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不能侵犯。楼下住户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起诉。法庭也积极帮助协调物业公司对漏雨墙体进行了维修。
此事虽小,但我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大话空话,需要我们这些基层工作者,在一起起“小”案件、一件件“小”纠纷中积极传播、正确引导。法官,是一个国家社会价值的宣传者、传播者、引导者,在执法办案、调处矛盾时,要把矛盾纠纷的价值判断放在首位,要时时处处事事自觉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03谈党史教育
基层法官身处基层工作一线,密切联系着社会各界的群众,如何正确化解社会矛盾,如何正确调处民事纠纷,思想认识和价值立场是首要问题。司法为民的认识不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不到位,案件处理就会出问题,矛盾纠纷就不能正确解决。党史教育,就是我塑造正确价值观,汲取思想力量的源泉。
“读史使人明智”,学习党史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为人民服务是贯穿百年党史的一根红线,这也是我的初心。
我重温了毛主席于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做的演讲《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在演讲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是彻底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进入了新的时代,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不能变。我认为,只有我们法官将法律知识、党史教育学懂弄通,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引导群众自发地遵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作为新时代的基层法官,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我想为群众做些实事,哪怕只能解决一个实际问题,那我也要百倍的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