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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周永刚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0:35:32 打印 字号: | |

周永刚,男,1964年5月10日出生于辽宁省盘锦市,满族,初中文化,住辽宁省盘山县东郭镇欢喜岭社区一组229号(同户籍登记地址),系盘山县东郭苇厂职工。

周永刚于2022年6月2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以(2022)辽7401刑初2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同年7月5日判决生效,周永刚以患有肺结核处于活动期需住院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拟将对罪犯周永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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