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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变身“女装大佬”,毕业答辩前突然被抓!原因竟是...
  发布时间:2022-08-11 15:50:58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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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某某是北京某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在2021年1月至6月间,他多次身着“碎花长裙”“日式高中校服”“洛丽塔”等进行角色扮演,与两名男网友拍摄淫秽视频,并将拍摄的六十余个淫秽视频利用推特、微信、QQ软件等进行贩卖、传播,非法获利数千元。在毕业答辩前夕,刚某某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年1月

刚某某找朋友注册了一个推特账号,之后就在这个账号上发布一些淫秽视频小片段,并在后面附上微信号和QQ号,如果想看视频完整版,就加他微信或者QQ好友,每段视频60-80元不等。

2021年9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刚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1月

刚某某因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刚某某回忆,父母从小离异,自己随母亲改嫁后,继父经常动手打他。这些淫秽视频的内容都是其与其他男性的不雅视频,并且都是自己拍摄的,自己这样做也是为了挣点钱花。

对于自己所犯的错,刚某某懊悔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

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报酬

切勿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底线

断送自己前途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