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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1年打算离婚,我想让他替我还清13万欠款,再将名下房产分我一半,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2-10-13 10:22:28 打印 字号: | |

我们两地分居

他竟然出轨了

抚养费也不给

我又没工作

只能欠债一大堆

难道不该给我些补偿吗?




Q1

我们结婚11年,双方两地分居,后来男方外遇了,协商要离婚。我没有工作,双方也都没有存款,因为男方一直不给抚养费,还导致我名下信用卡欠款13万。现在男方名下有农村自建房一套,离婚后我想让男方偿还信用卡欠款并给我半房产是合法的吗?

A1:

你好!建议你们双方可协议离婚,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对有关财产和债务进行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的合意。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针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关系,债务如何承担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根据你的陈述,目前男女双方正在协商离婚,男女双方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进行协商。女方可以要求由男方偿还一半的信用卡欠款。如双方协商不一致,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你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酌情判决债务分割。自建房虽在男方名下,由于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可能存在其他家庭共有人。如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经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仅有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而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该约定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你的描述,男方有外遇行为,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具有重大过错,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多分财产。


Q2

购房时,由于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未领取结婚证,所以房地产商就给我们办理了结婚证。双方共同拥有了房屋,并取得了房屋贷款。现在我们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因房地产商办理假结婚证,申请退房吗?

A2:

你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但在购房过程中你们自己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发商为你们办理假结婚证买房,通常是为了规避当地购房资格限制或获取银行贷款。如果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因为你们本身不具备购房资格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会面临房产无法在房管部门登记过户的问题。

因购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们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如开发商不同意退房,你们可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如果你们使用假结婚证,不是因为限购政策,是为了获取银行贷款,考虑到你们与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本身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们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或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会因此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起诉要求退房,不一定能获得法院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们贷款证明材料使用了假结婚证骗取贷款,银行可能会提前收回贷款,这也很可能对你们的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若你们本身并未真正登记结婚,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也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除此之外,你们为了买房使用假结婚证可能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你们最多可能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下罚款。




Q3

在去公司办事时,刚用两个月的新车轮胎被路面碎石划破,划伤面积很大,需更换新的轮胎,价值三千。公司每月有按时交纳物业费,路面也归属物业管理范围,但物业和开发商推诿,不肯承担责任。我该怎么办呢?

A:

你好!如果路面碎石确是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造成,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向公司办公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负有维修维护的义务,应当为公司及其员工、客户等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如果路面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路面上存在的碎石子对过往车辆及行人产生了安全隐患,那么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清除。如果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除碎石子,进而造成业主车辆损失,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考虑到物业公司不愿意承担责任,你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维修票据等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




Q4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一年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进行法律维权,申诉双倍工资,又担心过了12个月的维权有效期。我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至今还没有离职,请问可以申请仲裁吗?

A4: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这个二倍工资时效问题,目前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二倍工资中其中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它适用前述的特殊起算时效,而另外一倍则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劳动者主张的那部分工资,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劳动关系终止,都受一年的时效限制。对于如何计算,目前也存在两种主流观点:第一种,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只要最后一个月的二倍工资请求未超过仲裁时效的,应按照一个整体计算,予全额支持。第二种,这“一年”是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超过时效部分不予支持。

根据你的陈述,你在目前用人单位工作了一年半,无论按照整体还是“月计算”,都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只是根据不同观点所支持的比例存在差异,建议你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进行主张。




Q5

邻居家养了一只大型犬,经常整宿狂叫不止。之前我怀孕住在娘家,现在生了宝宝在家做月子,联系了物业,物业也没有告诉我是哪户业主养的大狗。再加上我现在也不方便出门,听狗叫的声音应该是我家西北方向的高楼里传出来的,我想通过报警解决问题,但是我也不清楚是哪户业主养的大狗,具体我该怎么办呢?

A5:

你好!你可以要求物业进行处理,也可以拨打12345进行反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小区宠物噪音扰民,物业公司即使出于保护隐私角度不告知宠物主人信息,但也应当及时制止此类扰民行为。如果物业不予处理或者无法处理,你可以向居委会反映,或者拨打12345反映。
对宠物噪音扰民这一类行为,你也可以选择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你不知道具体房号,公安机关会向物业公司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另外,如果业主所饲养的是属于城市禁养的大型犬,你也可以根据你们当地的规定,向公安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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