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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消费者掉入“双十一”保价陷阱
  发布时间:2022-10-19 16:39:25 打印 字号: | |

  双十一即将来临,很多商家推出“保价”承诺来吸引消费者,然而,保价真的靠谱吗?江苏省消保委表示,结合往年经验,商品有保价承诺也不保险。有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降价了,向商家寻求补偿时被拒。客服的理由通常是,店铺和平台优惠券、限时活动以及赠品等均不在保价范围内。也有商家为了规避保价规则,下架原商品,重新上新的购买链接或者只是更改商品名称。

可以说,在各大电商的强烈宣传和促销下,“双十一”已经成了购物节的代名词,很多消费者希望在此期间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作为“促销节”,价格是最重要、最关键的核心,所以很多商家顺其自然地提供了保价承诺,然而,这种保价承诺不能成为糊弄消费者的花架子,而应多些真诚,少些套路。

根据以往的操作经验,很多电商平台提前十多天就开始了价格战,但如何能够让消费者下定决心早点购买商品,而不是等到“双十一”当天再购买商品?多数商家推出了所谓的15天甚至30天的保价承诺和服务,即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保价期间内,商品降价的,由商家承担“买贵退差”服务,确保消费者不会因此花高价,进而打消人们顾虑,让其不必非得等到“双十一”再抢购商品。

理论上,这种保价承诺对消费者非常友好。但是,正如一些报道所指出的那样,所谓的“买贵退差”保价服务并非毫无条件的承诺,而是附带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条件。如很多商家规定,店铺和平台优惠券、限时活动以及赠品等均不在保价范围。甚至有商家为规避保价规则,下架原商品,重新上新的购买链接或者只是更改商品名称。

前述复杂的套路可谓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也让保价服务成为不可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在商家纷繁复杂的“套路”之下,一些消费者根本享受不到“买贵退差”的保价服务。这种显而易见的套路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欺骗消费的行为。如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其实,要想让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保价服务就应少些套路,不应设定各种无法触发的“买贵退差”条件。要知道,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有能力监控、筛查玩文字游戏的保价承诺,进而对糊弄消费者的行为作出处罚。要确保消费者真正地享受到价格优惠和保价服务,而不需要辨识眼花缭乱的价格促销。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