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平安中国建设为载体,以实际行动筑牢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屏障,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护航平安中国建设的责任担当。
平安,既是民生所盼,亦是发展之基、和谐之本、稳定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平安中国建设为载体,以实际行动筑牢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屏障,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护航平安中国建设的责任担当。
依法严惩重大刑事犯罪,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这十年,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犯罪。十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发布多个指导意见,为各级人民法院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供了依据。从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到发布《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到《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一个个司法解释、一份份司法文件,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效指引。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伤医犯罪等,有力惩治震慑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各地高院纷纷出台司法文件,落实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涉疫犯罪审判工作,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法制裁诈骗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一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严惩电信诈骗犯罪。随着现代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诈骗犯罪频发,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诈骗手法逐步升级,危害后果十分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的惩处力度,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追赃返还等工作,穷尽一切办法,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2016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6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要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工作情况时,明确了从严惩处是“首要原则”,打击跨境诈骗是“重中之重”,展示了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二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惩治养老诈骗犯罪。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的钱袋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2022年4月,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来抓,着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发布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到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收官,全国法院一审判决养老诈骗刑事案件1645起4523人,二审判决324起1175人,案件重刑率达26%,追赃挽损308亿余元。专项行动结束以后,人民法院持续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保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十年来,人民法院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接续探索、奋力推进、认真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设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8月,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2021年9月,出台《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参与机制,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得益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各地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目前全国法院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7万件纠纷在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十年间,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表明了中央整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从“打击遏制”到“深挖根治”再到“决战决胜”,各级人民法院精准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各个阶段的目标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19年10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等4个法律政策文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形成有效震慑,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社会环境得到有力净化,社会风气得到根本扭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极大增强。
往昔已展千重锦,明朝更进百尺竿。新时代新征程上,“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我们深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必将披荆斩棘,踔厉奋发,打造保障人民幸福安康的优质环境,夯实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法治基石,续写护航改革发展稳定的崭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新的更大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