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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进行时 |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
  发布时间:2023-01-14 09:54:19 打印 字号: | |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

——辽宁法院5年来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综述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赶考”路上,辽宁法院每一个足迹,都印证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深深镌刻着“人民”二字。

5年来,辽宁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办好民生案件、呵护“一老一幼”、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用心办好民生案件

守护民生福祉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2020年8月24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丹东中院审结,“好意同乘”是否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在驾车中存在过错,未履行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但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次搭乘为“好意同乘”,可减轻被告在本案中的民事责任。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对“好意同乘”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减轻好意搭载的责任有了明确法律依据。辽宁法院通过审理此类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5年来,共依法审执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149.88万件,以司法之力守住民生之利。


近年来,外卖骑手、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上升。辽宁法院发布了新业态劳动争议白皮书,为其依法维权提供指引。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与区人社局联合创建全省首家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辽宁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专门就“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群众关心的食药安全问题确定定罪标准。辽宁法院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锦州中院审理了全省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刑事案件中数额最大的非法生产、销售“注水肉”案。


农业稳则天下稳。5年来,辽宁法院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案件3.72万件,平等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血汗钱”5.7亿元,让劳动者既“安薪”又安心。

此外,辽宁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审结婚姻、继承等案件32.15万件,弘扬文明和谐家风,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妇女儿童筑起坚实司法屏障;严惩侵害戍边英雄名誉权等犯罪,决不让英雄之名受到玷污;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3亿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457.3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用情展现司法担当

呵护“一老一幼”

“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

“老妈乐”集资诈骗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170万余人,造成经济损失约20亿元。

辽宁高院以集资诈骗罪依法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这是辽宁法院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2年4月,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打响,辽宁法院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掀起强大攻势,严惩以房养老、投资骗老、保健坑老等诈骗犯罪,结案1.31万件,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守护百姓养老钱。

5年来,辽宁法院依法审理赡养费等“涉老”纠纷7577件,营造尊老爱老护老氛围。

“一老一小”两头牵挂。

强劲的节拍激荡着躁动的心。17岁的小潘在舞池里与小刚、小强发生碰撞。一言不合,小潘纠集16岁的小唐和小李,与对方约架,造成数人轻微伤。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潘、小唐、小李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九个月,缓刑一至二年不等。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案件审理中,法院对3名被告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他们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辽宁高院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施意见, 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采取独立建制、挂靠审判庭以及设立专门合议庭等多种方式,全省共97家法院建立少年法庭。

5年来,辽宁法院依法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69万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广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举措,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31件;开展“辽法护蕾”行动,358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辽阳、葫芦岛等法院送法进校园,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

经过不懈努力,近5年未成年人犯罪数呈下降趋势。新民市法院、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开原市法院等3家法院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用力提升执行质效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2022年8月9日,天色阴沉,小雨淅沥,大连市某酒店门口警灯闪烁。腾退该酒店是大连中院“猎鹰突击”集中执行行动的首次大型强制腾退。

近些年,该酒店在多件民事、刑事案件中匿迹隐形,有执行能力却拒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腾退义务。

“这个酒店实有面积6000余平,内部构造非常复杂,并且有大量物品、设施,给腾退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据大连市中山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

7天的时间,大卡车来来回回60多趟,一万多件物品被搬出,单是清点造册就用了10多本,最终圆满完成执行任务。

无独有偶。2021年3月,历时85天,鞍山市某酒店72家租户的腾迁工作圆满收官。该案执行中,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出动干警160余人次,调用车辆11台,全力疏导47户主动搬离,强制腾房25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辽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列入党委督办事项,形成共治大格局。

——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升智能化水平,网络查控143.85万件,网络拍卖3.95万件486.43亿元。

——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精准惩戒和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9804人,罚款1778.05万元,判处拒执罪237人。

——深入开展涉民生、民企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营口中院克服疫情影响赶赴北京为辽宁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兑现胜诉权益,发放执行款140万元;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以先封后办方式排除原产权人干扰,帮助两名七旬老人办理房证;大连海事法院化解执行难题,协调各方达成和解协议,为企业追回船舶营运借款。

5年来,辽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90.78万件,执结188.11万件,将“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用智升级司法服务

满足群众更高期待

“天下无讼”“以和为贵”,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诉源治理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内在精神,与此不谋而合。


为了减轻老百姓诉累,辽宁法院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等举措,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解在“线上”。5年来,聘任特邀调解员7861人,与人社厅、省银保监局、省总工会等1123个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认真落实省委强化源头治理的要求,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评体系,诉前化解案件数逐年上升,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诉前。

“法官,他们村开荒占了我们村的土地,我想起诉!”

“法官,他们村还占了我们村的土地呢,我也得起诉。”

2022年6月一天,昌图县法院亮中桥流动法庭巡回审判车到达通江口镇司法所巡回办案点后,两个村支书向法官咨询如何解决土地纠纷。

巡回审判、流动法庭、农家院调解,当法官奔走在乡间小路时,辽宁智慧法院建设正实现“弯道超车”,后来居上。

辽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升级,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式、菜单式的服务,实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调解、网上庭审、线上缴退费等功能全流程“掌上办理”。本溪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档案查询”窗口,实现即查即看即打印;盘锦中院联通全市网格管理系统,形成全域送达、全域阅卷、全域信访一体的“全域化”诉讼服务模式;阜新中院、辽河中院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把“当事人跑”转变为“数据跑”。

5年来,辽宁法院网上立案64.51万件,跨域立案1.47万件,网上退费8.17亿元,电子集约送达192.88万次,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百姓。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




 
来源:辽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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