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辽宁高院院长郑青向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辽宁高院工作报告。报告从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力护航振兴发展、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快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六个方面,对辽宁法院过去5年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提出今后5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18年以来,辽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5年来,辽宁法院收案573.26万件,审结560.23万件,同比上升60.26%和64.84%。其中,省法院收案9.13万件,审结8.83万件,同比上升52.65%和66.75%。
依法惩治犯罪,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过去5年,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54万件,同比下降7.7%,辽宁平安之基更牢。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间谍窃密犯罪,构筑反间防谍司法防线。依法严惩涉恐怖、邪教、网络政治谣言等犯罪,筑牢安全屏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侵财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084件,审结一审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4.11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严惩网络犯罪,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铁案标准,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深化“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发送司法建议3816份,促进行业和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再审改判351件,改判无罪13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减存控增、集中治理重复访等专项行动。坚决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
制定《关于依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意见,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指向哪里,司法服务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建立“5+5+5+1”工作体系。坚持刀刃向内,清理超审限案件,返还胜诉退费,解决市场主体痛点堵点。惩处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968人,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增强司法护企的针对性。开展企业办案、办事、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等暖企活动,解决问题1200余个,立足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将司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促进诚信辽宁建设,审结合同纠纷200.79万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依法打击违法失信行为,通过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方式,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审结行政案件14.43万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市场主体等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设立智能化、国际化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帮助3.42万名职工保住就业,助力304家企业涅槃重生。妥善审理东北特钢、沈阳机床、STX造船等案件,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转型升级。大船海工“自救式”重整,成功挽救了海工装备制造的龙头企业。
服务绿色发展。践行“两山”理念,确定7个中院、16个基层院跨区域管辖环资案件,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环资案件2.43万件。判决补种复绿37.4万株、修复土地650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1.15亿元。司法守护辽东湾精灵斑海豹,入选最高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1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海洋运输、港口物流等案件,服务海陆大通道建设。设立沈阳、大连、营口、海事自贸区法庭,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公正审理新加坡新鑫海公司提单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过去5年,辽宁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
守护民生福祉。通过审理“好意同乘”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让民法典走入千家万户。依法审执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149.88万件。严惩涉食品药品犯罪,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血汗钱”5.7亿元。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3亿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457.3万元。
呵护“一老一幼”。依法审理赡养费等“涉老”纠纷7577件。严惩以房养老、投资骗老等诈骗犯罪,结案1.31万件,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出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开展“辽法护蕾”行动。抚顺新抚区等三家基层法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在省委领导下,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治大格局。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精准打击拒执行为,开展涉民生、民企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5年来,受理执行案件190.78万件,执结188.11万件。
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聘任特邀调解员 7861人,与1123个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认真落实省委强化源头治理要求,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评体系。升级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式、菜单式服务。网上立案64.51万件,跨域立案1.47万件,网上退费8.17亿元,电子集约送达192.88万次。
狠抓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过去5年,辽宁高院始终坚持“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创新管理提质效。坚持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推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上下级法院之间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565场。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实时展示全省127个法院和297个人民法庭绩效指标。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深化改革提质效。构建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适用认罪认罚。有序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速裁快审203.17万件。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绝大多数案件在中基层法院高效审结,各级法院职能定位更趋科学合理。
科技赋能提质效。开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文书辅助制作等功能,促进“办案提速”;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助力“办案提质”;研发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大数据监督模型,实现“科学监管”。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由落后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
强化基层提质效。以抓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实施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方案,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落地见果。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为基层法院增编537个,动态调整法官员额108名,下派到基层挂职、任职199人,争取基层安保、便民设施和人民法庭智能化建设保障资金2.02亿元。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锦州石山法庭等2家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勇于自我革命,加快打造过硬队伍
过去5年,辽宁法院大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举办政治轮训班、理论读书班,三级法院院领导讲党课,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提升业务水平。制定人才工作意见,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开设“辽法大讲堂”,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分级分类培训20.33万人次。创建“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培养储备一批审判领军人才后备队伍。以“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为载体,大规模开展学、练、赛活动,培育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36名省级审判业务专家、20名理论研究人才、100名办案能手、100名岗位标兵,人才培养呈现出“满园春色”的新气象。
持续正风肃纪。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将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覆盖全省法院。开展“学英模、争先进、做贡献”活动,大力弘扬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的先进事迹。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过去5年,辽宁法院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专项调研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民法典、实施外商投资法和民商事审判、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强基层建设等情况,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意见建议949件。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67万人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委员提案654件。落实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邀请委员民主监督8300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50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355场,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等领域白皮书201份,庭审直播137万场,公布裁判文书410万份,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3000余次。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郑青报告了今后5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主线,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狠抓“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五项重点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郑青表示,2023年,辽宁法院将以更大的担当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以更优的质效彰显公平正义,以更严的要求锻造法院铁军,全力以赴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