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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31 17:08: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此次10个案例均为涉澳民商事纠纷,内容涵盖跨境担保、跨境民间借贷、跨境婚姻家事纠纷、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法院判决等类型,涉及澳门居民监护权的行使、以港澳居民居住证确定管辖法院、适用澳门法律认定澳门公司股东责任范围、澳门法院民商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等问题。案例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大湾区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大湾区交易秩序,促进两地法院判决的流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实践。

  在珠海某金融大厦公司与赵某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依法界定让与担保权人的权利范围,认定被告无权出售涉案的澳门房产,依法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在张某美诉彭某峰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通过准确认定不动产抵押的实际权利人及担保债权数额,支持澳门居民张某美具有优先受偿权,依法维护了澳门居民的合法权益。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有2个案例涉及内地对澳门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其中,在徐某雄申请认可澳门法院离婚判决案及梁某芳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法院判决案中,广东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规定的认可条件,依法认可澳门法院民事判决以及刑事判决中民事赔偿内容,有效促进了两地判决的流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也充分体现了对澳门居民诉讼权利的保障。在许某容诉庄某伟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广东法院依据澳门居民在内地取得的港澳居民居住证确定该案的管辖法院。在周某与何某英、周某彬物权纠纷案中,广东法院通过适用澳门法律审查澳门居民周某民事行为能力及其母亲曾某芳监护权的行使,依法裁定曾某芳有权以周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在内地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