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执法执勤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法院用车管理,5月15日,辽河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组织车队对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本次检查由法警大队大队长吕广齐组织,我院车队司机参与本次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法警大队大队长吕广齐首先查看了每一辆车的外观,检查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严重损坏或变形等情况。同时,还检查了车牌、车灯等部位是否缺失,安全带、制动防抱死系统等车辆安全设备是否完备。随后,对每一辆车的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等机械部件进行了检查,查看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有无存在噪音震动等情况,多次询问司机车灯是否有损坏、刹车是否正常、车辆还存在哪些问题,吕广齐大队长认真听取司机所反馈的问题并记录在本中。
在检查结束后,他指出,法院车辆安全检查是司法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共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各位司机对于自己所负责的车辆隐患问题应进行排查,上报检修,及时保养。最后,他强调,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雨季来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车辆动用频繁,如果司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出现交通事故,不仅会对司法工作造成影响,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每位司机需知悉自己本周的行程和公里数并在周末进行总结汇报,严禁公车私用、禁止出“人情车”、“感情车”、疲劳驾驶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