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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16:42:01 打印 字号: | |

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按照辽河中院关于名额分配的意见,我院经民主推荐、政治部、纪检组审查,院党组研究等程序,决定推荐赵建峰、杨雪2名同志为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情况如下:

赵建峰,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02年7月进入辽河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曙光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杨雪,女,满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9月进入辽河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级法官。

本公式发布后,广大干部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辽河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7-7820584

通信地址:辽河人民法院政治部

          辽河人民法院纪检组

   编:124010

辽河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