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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孟祥东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1 16:17:55 打印 字号: | |

罪犯孟祥东,男,1972年4月2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海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住凌海市闫家镇义合村187号(同户籍登记地址)。2020年8月26日因盗窃被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曙光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2021年10月21日因盗窃被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曙光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2023年3月3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曙光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20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孟祥东于2023年9月12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本院以2023)辽7401刑初5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年9月25日判决生效,因罪犯孟祥东患有尿毒症,需要每周透析三次,辽宁省辽河看守所以此为由拒绝收押,本院立案对孟祥东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对罪犯孟祥东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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