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辽河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海滨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卫东通报了省法院2024年一季度智能审务督察发现问题情况通报,告诫全体干警对标通报要求,引以为戒,转变庭审、诉讼服务、安保等工作中的司法作风,脚踏实地、心无旁骛地干好本职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宇强调:全体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引领和保障辽河法院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思想坚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在盘点成绩的同时,仍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到履职尽责各个方面,始终做到思想坚定,对党忠诚。
二、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确保政治忠诚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党课、知识测试等主题活动。要严肃纪律学习,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中之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坚持融合贯通,聚焦重点任务,规范司法行为,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等工作融入、落在党风廉政建设中。
三、始终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关键,确保从严履职尽责
要拧紧从严治党责任链。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法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营造全院共抓从严治党的生动局面。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办理复杂案件、解决棘手难题。要营造真抓实干浓厚氛围。开展好全员考核,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积极营造“干部想工作、组织想干部”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用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鼓励干警勇于担当、积极作用。
四、始终把完善监管体系作为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审判执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管和院庭长阅核机制,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机制,落实好案件合议、类案检索、案件评查等机制,健全程序性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强化案件质量管控和法官办案绩效考核。要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内部监督实效。
五、始终把正风肃纪反腐作为重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见真章、见实效。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谈心谈话、诫勉批评等方式,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管理,在重大传统节日、重要工作节点,及时开展廉洁提醒,聚焦个人事项报告、人事档案管理、近亲属禁业清单等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全体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发挥廉洁文化涵养功能,利用主题党日、讲党课等方式促进廉洁文化建设落实落地,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公序良俗,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良好家教家风促进形成良好党风政风。